一、交通事故不能调解的情形有哪些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适用调解,交通警察可以在《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》上载明有关情况后,交付当事人:
(一)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,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,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;
(二)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;
(三)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;
(四)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。
二、交通事故处理如何收费
不止一次遇到当事人询问交通事故处理交警是否收费。还有不少当事人在民事案件中,把行政机关处理过程收取的各种费用作为损失,请求判令对方赔偿。其实结论很简单: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目前不能收取事故处理费。
(一)处理道路交通事故,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。
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人民政府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部门。处理道路交通事故,是道路交通管理的内容之一。对道路交通依法行使管理权,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。
如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,行政主体根据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强制性地收取行政管理相对方财物的行为,属于行政收费。
(二)行政收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
1、合法性原则
它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收费中的具体体现。合法性原则包含:
(1)设立行政收费的主体必须合法。没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或授权不得设立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;
(2)实施行政收费的主体必须合法,即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。不具有法定行政收费权的行政机关不能实施特定的行政收费行为;
(3)行政收费的依据必须有法律、法规的明确规定。没有法律、法规的明确规定不得实施行政收费;
(4)行政收费的程序必须合法。即遵循法定的行政收费程序。
2、合理性原则
合理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必要补充。内容包括:
(1)即设立和实施行政收费的动因必须符合公共利益,要符合行政目的,要有利于行政管理,做到取之有道;
(2)设立和实施行政收费要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,做到取之有度;
(3)设立和实施行政收费要还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。
3、收费救济原则
指行政主体对相对人实施行政收费时,必须保障相对人有获得救济的权利。行政收费的救济途径除保障相对人对行政收费不服时的声明、异议、陈述、申辩以及要求听取意见等之外,还应保障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,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
本文路径:
文集法律研究 交通事故不能调解的情形有哪些,交通事故处理如何收费
本文链接:
http://wj868.com/107242/jiao-tong-shi-gu-bu-neng-tiao-jie-de-qing-xing-you-nei-xie.html
文集法研TMwjorg.com温馨提示:法律事务是专业且复杂的。如你为非专业人士,那么本文(文集编号:wjorg文字第107242号)仅可用作参考,切勿仅依照本文进行相关决策。为安全计,建议你联系专业律师获得帮助。如有需要,您可点击这里找律师咨询 找律师咨询
我们的宗旨与愿景:让理解法律更简单,使天下无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