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结论:同名同姓、多个『张总』是记录里最常见的歧义来源;写全姓名加职务,一次解决。
首次出现写全名加职务
第一次提到某人时写『张三(销售部经理)』,后文可以只写姓氏或姓名。不要一上来就写『张总』『老李』,这类称呼在书面记录里既不正式,也容易指代不清。
多人同姓怎么办
同一场会里有两位张姓同事,避免使用『张经理』『张工』这类可能混淆的简称,直接写全名。记录里多写两个字,胜过事后反复确认。
外部人员的写法
- 写明单位全称+姓名+职务,如『某某公司 王五 副总经理』
- 律师、会计师等专业人士,注明执业机构与身份
- 仅列席不作发言的外部人员,也应在列席栏列明,不要省略
关于人称和署名
正文中使用姓名或姓氏加职务,不用『我』『你』这类人称(除非是引用原话)。记录人自身的名字出现在信息栏,不必在正文里反复出现『记录人表示』。
人名写清,是记录最低也最硬的准确性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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