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结论:原则很简单:不要把两场会记混,也不要为了赶场牺牲一场的质量。
可行的做法
- 优先确保有决议的那一场由本人记录,另一场请他人协助或录音后整理
- 两场会分别用独立的记录本/文件,绝不混写
- 在一场会中提前说明需要中途离席的时间,请主持人知晓
- 会后分别按各自编号归档,注明记录人中途在场的时间段
如果只能记一场
另一场可采用录音+事后整理的方式,并在记录中注明:『本场会议记录人因同时承担另一会议记录工作,于 __:__ 至 __:__ 未在现场,该时段内容依据录音与参会人员补充整理。』如实说明,比含糊处理更稳妥。
资源配置建议
长期出现『一人记两场』的情况,说明记录岗人力不足。建议培养备用记录人,或对重要会议固定双人记录(一人主记、一人补充)。
不要做的事
不要在两场会之间凭记忆补记,也不要把一方的决议写到另一方的记录里。混淆的后果,远大于多花的那点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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