沛筠盘后笔记

每日二十篇盘后笔记

会议记录有没有法律效力

·沛筠

一句话结论:会议记录本身不是合同,但它是证明『开过会、定了什么、谁在场』的重要证据。

它的效力体现在哪

会议记录不能直接创设权利义务,但可以在三类场合发挥作用:一是证明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已经完成;二是证明某项决定的作出时间、参与人员与表决情况;三是在争议中作为书证,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。

影响证明力的几个因素

  • 要素是否完整(时间、地点、人员、议题、决议)
  • 是否有主持人、记录人和出席人员的签字
  • 是否当场形成、有无事后补记痕迹
  • 内容是否与其他材料(签到表、纪要、通知、附件)相印证
  • 原件是否保存完好

什么样的记录最没用

没有签字、没有日期、只有一段结论、事后补记、要素残缺的记录,单独拿出来往往难以说明什么问题。反过来,要素齐全、签字完整、附件成套的记录,价值很高。

要建立的观念

不要等到出事了才想『当时那份记录还在不在』。记录的价值在于它是当时形成的、客观的、可核的。日常把记录做扎实,才是最经济的选择。

记录不说话,但它能替当时的情况说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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