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结论:录音转文字是很好的辅助,但直接拿来当会议记录用,通常会出问题。
三个现实问题
第一,转写稿里夹杂大量口语、重复和识别错误,需要逐句校对;第二,识别错误往往出现在人名、数字和专有名词上,恰好是最不能错的部位;第三,机器转写不区分议题层次,通篇是一团顺序流水。
正确的用法
- 录音用于会后核对,不作为记录正本
- 转写稿作为整理底稿,逐句核对人名、数字、术语
- 整理成记录后,按记录格式重排结构
- 记录中注明『本记录整理时参考了会议录音』,并写明录音保管情况
录音本身的管理
录音应当征得与会人员知情,按单位规定决定是否保留、保留多久、由谁保管。涉密会议不建议录音,或按保密规定处理。录音文件不要随意复制、转发。
录音不能替代签字
录音可以证明会上说了什么,但不能替代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。以录音代替签字的记录,在需要各方确认的场合往往不够用。
录音是拐杖,不是腿;整理还得靠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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