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结论:这类记录事关责任认定,措辞要非常克制:只写事实与依据,不做定性。
记录原则
三条:只记事实(时间、地点、经过、损失);只记依据(制度、规程、检测报告、当事人陈述);不做定性(是否构成责任事故、由谁承担,通常由有权机关或按程序另行认定)。
内容结构
- 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与现场情况(按已掌握的材料记载)
- 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况(以已有统计为准,注明数据来源)
- 当事人、在场人员的陈述要点
- 原因分析的各方意见(分别记录,注明提出人)
- 已采取的措施与下一步安排(如配合调查、整改事项)
- 参加人员与签字
注意事项
一、涉及在调查期间的信息,按单位与主管部门要求管理,不擅自扩散;二、记录中涉及个人责任的表述,尤其要谨慎,避免超出已有材料;三、需报送的材料另行处理,会议记录保持客观完整即可。
这类记录将来可能被多方调取,写的时候多想一步:这句话有依据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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